為進一步深入落實《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辦事不求人”工作的指導意見》(黑政發〔2019〕9號)、《黑龍江省持續推進“辦事不求人”行動方案》(黑環組發〔2020〕8號)、《牡丹江市持續推進“辦事不求人”行動計劃》(牡優環發〔2021〕1號),大力促進工作作風轉變,提升政務服務效能,全力解決企業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黑龍江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深化機關作風整頓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求,持續打造“辦事不求人”政務服務品牌,聚焦企業群眾辦事創業的難事、煩事、揪心事,著力打通“辦事不求人”政務服務“最后一公里”;堅持依法依規公正監管,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打造“無事不擾、無處不在”的監管體系;堅持優化服務,樹立“融轉服”理念,提升服務意識和質效;堅持依法辦事,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和誠信政府,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保障“辦事不求人”長效化機制化常態化,推進“辦事不求人”理念深入人心,“辦事不求人”社會氛圍基本形成。
二、目標任務
(一)創建“辦事不求人”品牌
1.開展“辦事不求人”承諾活動。構建“政府承諾+社會監督+失信問責”工作機制,加強我區機關各部門、駐區單位及公務人員政務誠信建設,提高依法行政和誠信履職意識,將“辦事不求人”承諾納入政府誠信建設重要內容。組織各部門、各單位做出政務誠信公開承諾,將“辦事不求人”納入承諾書,在我區網站設立專欄進行公示,塑造政府部門和公務員模范守信、帶頭踐諾的良好形象,提升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營商局牽頭,各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3月)。
2.開展示范創建活動。結合我區實際情況,開展示范單位、示范窗口和示范崗創建活動,表揚先進、引領示范,形成爭先創優氛圍(營商局牽頭,各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3.開展品牌宣傳活動。持續加強“辦事不求人”政務服務品牌宣傳,形成常態化工作機制,深度挖掘典型經驗事例,持續營造人人關心、人人踐行、人人維護“辦事不求人”的良好氛圍,推動其化風成俗(黨政辦公室牽頭,各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在區政務服務大廳及8個便民分中心服務大廳、稅務辦理大廳、退役軍人事務大廳等場所統一懸掛“辦事不求人”品牌標識,并積極在面向企業群眾的窗口單位推廣使用,不斷提升“辦事不求人”品牌認知度,傳播品牌理念(各級公共服務中心、區稅務局、區委宣傳部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二)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
4.持續開展簡政放權。開展行政許可事項清理。全面梳理公布權責清單,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確保清單之外無權力。按照“宜放則放”原則,與全市同一步調,推動向街道權力下放和賦權工作,將更多的審批服務執法權限向基層延伸(營商局、區司法局牽頭,各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5.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學習牡丹江市、哈爾濱新區、樺南縣實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的改革經驗,借鑒山東、山西、陜西等省份開展“一枚印章管審批”改革成果,完成我區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整合優化審批服務機構和職責,確保審批事項有效承接、有序運行,逐步實現“一門式、一窗式、一章式”管理和服務,推進愛民區政務服務大廳依法依規運行。(營商局牽頭,市場監督管理局、衛生健康局、應急管理局、經合發改等配合;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6.推行行政審批信用承諾制。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全面梳理適用行政審批信用承諾事項清單,經審查后以規范性文件對外公布。制定推行行政審批信用承諾制的政策指引,明確適用條件、適用范圍和適用程序等,強化行政審批應用,進一步簡化審批流程。推行行政審批信用承諾制改革,簡化辦事流程、減少人為干預、降低交易成本、增強信用意識。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減少“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在制度層面解決企業群眾辦事難、辦事慢、多頭跑、來回跑等問題(營商局牽頭,各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7.推進“辦好一件事”改革。深入落實《黑龍江省關于推進“辦好一件事”改革的實施方案》(黑環組發〔2020〕7號),理清事項清單和要素信息,做好三級四同;實行一部門牽頭、一次告知、一次表單、一個流程、一窗受理、一次辦結、一次發證、一鍵評價的“八個一”標準。組織實施好我區2020年已梳理的10件“一件事”事項清單,做好宣傳和推廣工作。2021年12月底前,至少再完成20件“辦好一件事”事項清單梳理和推廣應用工作;各相關部門完成5件“辦好一件事”集成服務。(政務服務大廳牽頭,各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三)著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8.梳理公布惠企利民政策清單。各部門、單位分別梳理本部門、單位出臺的惠企利民政策,形成政策清單,在我區網站和省政務服務平臺集中公布,并按照黑環辦〔2020〕13號文件中第13條相關規定,列明責任部門、部門首席服務員和聯系電話,方便企業群眾咨詢。新政策出臺后,應及時更新政策清單,并在10個工作日內配套發布政策解讀;對于專業性較強的政策要進行圖表式、口語化和智能語音解讀,讓企業群眾“看的見”“聽的懂”(營商局牽頭,各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9.開展“政策惠企”活動。多元分類歸集,梳理匯總惠企政策,向省政務服務平臺“惠企政策工具箱”推送,為企業提供“所供即所想”服務(營商局牽頭,各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4月)。繼續主動走進企業送政策、解難題,幫助企業了解、掌握、運用各項紓困惠企政策,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要及時解決企業生產經營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建立常態化聯企機制,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發改局牽頭,各產業促進機構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4月)。在公共服務中心服務大廳設立“惠企利民政策”專區,提供線下政策咨詢和幫辦代辦服務(各級公共服務中心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4月)。
10.推進政策兌現不求人。依托省政務服務平臺,提供集“政策推送、咨詢回復、在線辦理”等功能為一體的涉企政策精準推送和“免申即享”服務;使用好涵蓋稅務、人社、市監等多個部門和相關金融機構涉企政策文件的“政策庫”,第一時間向企業精準推送,讓企業及時知曉各項政策(發改局、營商局牽頭,各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對于減稅降費等政策,深入推行“企業自行申報、網上辦理、先行享受、事后監管”的辦理模式,讓企業能夠“坐享”政策紅利(財政局、區稅務局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四)全面提升政務服務能力
11.持續提升網上政務服務能力。借鑒廣東、浙江等發達地區網上政務服務能力建設經驗,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按照全市統一部署,應用好更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掌上辦” “同城通辦”。開展網上政務服務能力“好差評”評估,逐一補齊短板,提高服務供給能力,推動“網上可辦”向“網上好辦”轉變。(營商局、各級公共服務中心牽頭,各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12.加強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使用。持續推進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公開辦事指南,做好線上咨詢、投訴處理工作;利用好“辦事不求人”“一件事”“區域通辦”等專區,實現更多場景化、集成化、個性化服務。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加快電子證照、電子印章應用推廣和跨部門、跨區域互認共享,持續提高線上線下共享復用水平(營商局、各級公共服務中心牽頭,各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
13.持續提升線下政務服務能力。推進公共服務中心及五個便民分中心實體政務服務大廳建設,促進線上線下全面融合,推行首問負責、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聯辦理、限時辦結等制度,合理優化大廳整體布局和綜合窗口設置,有效解決個別高頻事項窗口群眾等待時間長的問題。公布自助辦理事項清單,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在自助服務終端辦理,逐步實現“24小時不打烊”政務服務。推進更多政務服務事項向各街道和28個社區居委會延伸,建立健全網格化精準服務和幫辦代辦工作機制,兼顧好老年人、視障、聽障、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需求(各級公共服務中心牽頭,各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14.深入開展領導干部“走流程”活動。常態化開展領導干部“走流程、轉作風”工作,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帶頭走流程,以申請人身份、工作人員身份,體驗網上辦事環節,到基層服務窗口重點查找線上線下辦事流程繁瑣、窗口設置不合理、辦事指南不規范、未提供申請材料示范文本,以及工作人員紀律散漫、服務態度差等方面問題,持續推進流程再造,提升服務質效。按季度上報過程材料(組織部牽頭,各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15.聚焦民生領域提升服務便利度和企業群眾獲得感。各單位、各部門要持續聚焦企業群眾身邊事、操心事、煩心事,著力優化貼近企業群眾高頻辦理事項,在教育、醫療、醫保、社保、民政、戶籍、出入境、公積金、不動產、機動車、水電氣暖網等民生領域,推出更加貼心、暖心、便捷的公共服務舉措。要充分利用“全省事”APP,愛城市網APP—雪城牡丹江,集中提供民生領域更多事項“掌上辦”“指尖辦”服務,持續提升企業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營商局牽頭,各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五)持續加大企業服務保障力度
16.推進企業投資項目落地達產。貫徹落實《黑龍江省投資項目服務專班和首席服務員監督管理辦法》,對每個投資項目,建立各級領導牽頭的服務專班和首席服務員工作機制,落實“專班+包保”責任制,實行“一企一卡一冊”和幫辦代辦服務,確保投資項目盡快落地達產(發改局牽頭,各產業促進機構、相關部門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12月)。每年利用冬季停工期,對已簽約的招商引資項目,組織開展集中辦理企業投資項目開工建設所需的行政審批事項,加速招商引資項目落地和建設進程,變“冬閑”為“冬忙”。(經合局牽頭,各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17.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嚴格落實國家、省、市減稅降費政策,持續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公布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清理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嚴厲查處違法違規收取贊助費、會議費、培訓費、評比表彰費等涉企收費行為。對小微企業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工會經費,實行全額返還支持政策。取消違法違規設立的各類保證金,實行涉企保證金清單式管理,清單之外一律不得收取。推廣以金融機構保函替代現金繳納涉企保證金,減輕企業現金流壓力。(責任單位:市場監管局、發改局、工科局、民政局、財政局、總工會等相關部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18.提供優質法律服務。推進“法治體檢”常態化制度化,進一步發揮“民營企業發展律師服務隊”的優勢作用,根據民營企業法律服務需求,采取實地走訪、政策法律宣講解讀等方式,提升企業法律意識和法治意識,將法律保護關口前移,幫助企業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風險(區司法局牽頭,各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12月)。持續開展法院系統“萬名干警走訪萬家企業”活動,幫助企業解決好生產經營中的涉法涉訴問題(區法院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12月)。落實檢察機關常態化聯系企業機制,形成“平臺建在工商聯、聯絡放在各商會、服務面向各企業”服務模式,發揮“公益損害與訴訟違法”檢察舉報中心職能作用,暢通訴求渠道,踐行“老百姓主張法律公道不求人”承諾(區檢察院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19.持續開展政府失信違諾整治。貫徹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黑龍江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繼續清理拖欠民營企業賬款工作,持續治理政府失信違諾行為,將政府失信違諾整治工作納入年度主要責任指標考核。建立完善支付信息披露制度、投訴處理和失信懲戒制度以及監督評價機制,杜絕新增政府拖欠企業賬款問題(發改局、營商局、財政局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六)持續推進公正監管不求人
20.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貫徹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認真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區司法局牽頭,各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12月)。持續推進“打官司不求人”,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區法院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21.推行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落實《愛民區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實施方案》,依據法律法規和權責清單,完善信用信息歸集目錄,依法依規開展“雙公示”工作,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標識,整合形成完整的市場主體信用記錄,推動開展跨行業、跨地區、跨領域信用聯合懲戒(營商局牽頭,各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實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信用較好、風險較低的市場主體,合理確定和調整計劃抽查比例、頻次;對失信行為較多、投訴舉報較多、風險高、輿情社情聚焦、人民群眾滿意度低的行業、領域、區域,開展對相關抽查事項和監管對象的重點抽查,計劃抽查比例要高于常規比例,加強抽查的針對性,加大覆蓋面;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重點領域,依法依規實行全覆蓋的重點監管(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各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22.推進包容審慎監管。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實行包容審慎監管,推廣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行政指導等非強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實施行政強制,嚴禁簡單封殺。推行多領域實施包容免罰清單模式,各執法部門分別落實好省、市相關領域的“免罰清單”和“輕罰清單”,于2021年6月底前對外公布并實施(營商局牽頭,各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6月)。
23.多元化解行政爭議。暢通行政調解、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裁決、行政執法監督、營商環境監督等訴求反映渠道,建立營商環境監督聯動工作機制,優化受審機制,提高爭議化解效率,及時平穩化解矛盾糾紛,保障企業群眾合法權益,推動“解決爭議不求人”(營商局、區法院、區司法局牽頭,各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七)建立健全常態化工作機制
24.開展“問政、問計、問效于民”活動。各部門、各單位切實加強與企業群眾互動交流,采取座談、走訪、問卷調查等方式,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建議,拓寬“辦事不求人”意見征集和投訴舉報渠道,及時回應訴求,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各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25.開展轉作風優環境專項調研。要將持續推進“辦事不求人”與深化機關作風整頓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緊密結合,深入基層廣泛開展專項調研,切實體察企業群眾對“辦事不求人”切身感受,找差距、補短板、強弱項。總結推廣“辦事不求人”典型經驗做法,提高服務意識,從“要我服務”向“我要服務”轉變,持續打造牡丹江市“辦事不求人”政務服務品牌。(組織部、營商局牽頭,各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26.形成常態化監督機制。加強對“辦事不求人”行動方案以及各部門、單位的落實措施進行監督檢查,采取重點抽查、飛行檢查、暗訪暗查等方式,及時糾正服務意識差、工作落實不到位以及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建立與媒體聯合監督機制,充分發揮新聞媒體輿論監督作用,曝光反面案例。結合開展“辦事不求人”第三方評估,將“辦事不求人”納入營商環境監測范圍,充分發揮營商環境監督測評站(點)、特邀監督員作用,客觀反映企業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營商局牽頭,各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三、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壓實責任。各縣(市)區、各部門要充分認清打造“辦事不求人”政務服務品牌,對于重塑龍江形象、促進經濟發展、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作用。持續深化全市機關作風整頓成效,轉變工作作風,樹立“融轉服”理念,加強整體統籌設計,機制化常態化推進,精細化落實各項工作,進一步壓實責任,做實做細做好“辦事不求人”工作。
(二)明確目標,持續發力。各縣(市)區、各部門要始終堅持以人民需求為工作導向、以人民滿意為檢驗標準,從人民群眾“身邊事”“關心事”“常辦事”“頭疼事”等具體事抓起,從“小切口”入手帶動“大問題”解決。要結合實際,持續壓減“辦事求人”易發事項“負面清單”,并建立動態管理機制。2021年1月31日前要制定相應行動計劃。各縣(市)區、中省市直各相關部門的行動計劃要集中在黑龍江政務服務網“辦事不求人”專區和“全省事”APP公布。
(三)廣泛宣傳,加大引導。各部門、單位要通過多種渠道、多種方式廣泛宣傳打造“辦事不求人”工作的重要意義和典型經驗做法,加強政策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辦事不求人”良好輿論氛圍。
(四)協同配合,形成合力。各單位、各部門要持續抓好“辦事不求人”制度創新,固化行之有效的改革舉措,要加強部門聯動、上下互動,形成整體工作合力,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落實。進一步健全溝通聯系機制,加強信息報送,每年6月15日、12月1日前將工作推進情況,報送至區委區政府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重要工作情況、經驗做法隨時報送。
黑公網安備23100402000025號
中國互聯網舉報中心

